行政法院辦理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報酬及鑑定費用支給要點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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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鑑定人請求預行酌給鑑定所需費用者,依行政訴訟裁判費以外必要費用徵收辦法第十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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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所提供的法規資訊,行政法院在辦理行政訴訟事件中,對於鑑定人提出預行酌給鑑定所需費用的要求,應依據行政訴訟裁判費以外必要費用徵收辦法第10條的規定辦理。具體的辦理方式及相關要點,可能需要參考更多法律相關文件或指引才能得到確切的解答。
- 鑑定人名詞
- 鑑定名詞
- 第十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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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