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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家庭暴力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九、緊急保護令之聲請,法院應於受理後四小時內處理完畢;書記官應儘速於辦案進行簿登錄「緊急保護令事件紀錄表」並報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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