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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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同一案件經提起抗告者,曾參與簡易庭裁判之法官,應自行迴避,不得再參與普通庭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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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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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案件名詞
- 抗告名詞
- 裁判名詞
- 自行迴避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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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