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法院辦理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十五、同一案件經提起抗告者,曾參與簡易庭裁判之法官,應自行迴避,不得再參與普通庭之審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