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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肅流氓工作聯繫會報實施要點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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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各該地方,如於該年度無流氓感訓案件,或其案件甚少,認無舉行會報之必要時,得陳報上級法院及司法院後,免予舉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檢肅流氓工作聯繫會報實施要點第9條規定,若某地方在特定年度中沒有或者只有很少的流氓感訓案件,並認為無需舉行會議時,可以在報告上級法院及司法院後,免除舉行會議的義務。該規定是為了在案件數量較少或者沒有特殊情況時,減少無謂的會議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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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肅流氓工作聯繫會報實施要點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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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檢肅流氓工作聯繫會報實施要點第 9 條規定:「九 各該地方,如於該年度無流氓感訓案件,或其案件甚少,認無舉行會報之必要時,得陳報上級法院及司…」(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檢肅流氓工作聯繫會報實施要點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