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民事事件集中審理作業要點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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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目標:貫徹八十九年二月九日修正公布有關民事事件集中審理之新民事訴訟法精神,使民事事件之審理集中而有效率,達到健全訴訟制度、減輕人民訟累、提昇裁判品質及司法公信力、並疏減訟源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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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資料,所提及的「推動民事事件集中審理作業要點第 1 條」是為了貫徹民事訴訟法修正公布的精神,以實現民事事件的集中審理、提高訴訟效率、減輕人民訟累、提升裁判品質和司法公信力等目標。 根據法條的描述,該條款的具體內容並未提及,因此無法提供更進一步的述評。
- 集中審理名詞
- 民事訴訟法法規
- 裁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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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