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 第 10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一百零七、智慧財產民事訴訟事件,因分案錯誤、改變訴訟程序或其他原因,不能依第九十八點至第一百零五點之規定報結者,經報明院長或其指定之准報「他結」。

111 人 正在學習
NT$3,560
NT$13,800
省 $10,2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 第107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