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零七、智慧財產民事訴訟事件,因分案錯誤、改變訴訟程序或其他原因,不能依第九十八點至第一百零五點之規定報結者,經報明院長或其指定之准報「他結」。
根據問題所提供的資訊,無法直接回答「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107條」的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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