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二十一、自訴案件被告之反訴,不另立卷宗號數。 檢察官或自訴人追加起訴,均應另立卷宗號數。
根據以上所提供的資料,無法找到與問題相關的法條資料。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