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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 第 6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六十四、民事執行事件,因分案錯誤、改變訴訟程序或其他原因,不能依第五十七點至第六十二點之規定報結者,經報明院長或其指定之人准報「他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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