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法院辦理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日旅費及鑑定費支給要點 第 1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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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證人自動到庭作證者,法院得斟酌情況比照本要點支給日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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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以上提供的資訊,無法直接回答該問題。所提供的上下文僅涉及行政訴訟法及刑事訴訟法的相關內容,而該問題提到的「各級法院辦理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日旅費及鑑定費支給要點第 18 條」無法和上述內容產生直接相關。因此,無法提供該條款的釋義或是相關範例。
- 證人名詞
- 比照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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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