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諮詢專家要點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四、下列行政訴訟事件,法院認為必要時,得依職權行專家諮詢: (一)因商標權、專利權、電路布局涉訟者。 (二)因海洋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水污染、噪音管制、廢棄物清理、毒性化學物質管理、飲用水管理、環境用藥管理涉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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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列行政訴訟事件,法院認為必要時,得依職權行專家諮詢: (一)因商標權、專利權、電路布局涉訟者。 (二)因海洋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水污染、噪音管制、廢棄物清理、毒性化學物質管理、飲用水管理、環境用藥管理涉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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