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審法院清理民刑事遲延案件注意要點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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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要點所稱之民刑事遲延案件,指法院分案後逾「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及「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期限規則」所定期限未結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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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第一、二審法院清理民刑事遲延案件注意要點第2條指出,所謂的民刑事遲延案件是指根據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及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期限規則所定期限,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結案的案件。 根據資料提供的內容,無法確定這些案件是否超過了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及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期限規則所定期限。因此,對於第一、二審法院清理民刑事遲延案件注意要點第2條的具體內容和範例,我們無法提供確切的回答。
- 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期限規則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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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