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第 10 條

十、法院宜分別設置當事人、證人鑑定人)及律師(訴訟代理人)等休息空間,內置各法庭開庭號次顯示器、飲水設備,並提供法治教育宣導資料。 法院應提供被害人或證人安全出庭之環境與措施。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給定的上下文,無法回答有關「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第10條」的問題。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