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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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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第 2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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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管理幹部對該服勤單位役男管理及照顧等責任,遇役男有違紀或發生重大事故,應即通報主管長官。
找編章節
壹、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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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分配訓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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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服勤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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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裝備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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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膳宿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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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管理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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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獎懲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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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遷調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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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附則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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