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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第 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二十四、役男之平時考由服勤單位主管負責,除違反生活或勤務管理規定者,依情節輕重,施予處罰外,較為頑劣者,應先予列冊輔導,必要時再檢證報請予以罰薪或施以輔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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