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第 7 條
快速跳轉
七、管理幹部之甄選,由服勤單位依專長、訓練或平時考核成績擇優甄選陳報本院,核定為管理幹部協助領導及考核管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司法院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第7條的規定,管理幹部的甄選是由服勤單位根據專長、訓練或平時考核成績進行選拔,然後提交給司法院核定,以擔任協助領導和考核管理的職責。具體的選拔方式及程序需要參照相關法規和內部規定進行。
相關函釋 1 則
- 核名詞
- 核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司法院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