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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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服勤單位於役男報到後,依其業務需要,得實施職前講習及在職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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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司法院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第 6 條規定,服勤單位在役男報到後,根據業務需要可以進行職前講習和在職訓練。這意味著當役男報到服務後,服務單位可以進行相關的培訓和教育,以提高其在工作中的能力和專業知識。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役男能夠適應並勝任其所分派的工作任務。具體的實施規定和要求可以參考相關法規和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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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