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民間公證相關事務作業參考要點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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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懲戒委員會會議紀錄及相關會務行政工作,由高等法院院長指派專人兼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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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懲戒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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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