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1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一一八 (當事人協議) 當事人於保全證據程序期日到場無法成立協議時,該協議程序即告終了,當事人事後如欲再成立協議,可循訴訟程序或訴訟以外方式如訴訟外和解、調解、調處、仲裁等解決紛爭。(民事訴訟法三七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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