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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4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一四六 (確定證明) 當事人向法院請求付與判決、裁定或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時,如卷宗現在該法院經查明該判決、裁定或支付命令業經確定者,應於聲請後七日內付與之。(民事訴訟法三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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