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5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一五○ (法官授權定期) 續行調解期日,除由法官定之者外,法官亦得逐次或概括授權主任調解委員或調解委員定之。但法官不得授權主任調解委員或調解委員命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到場。(民事訴訟法四○七、四○八)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