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5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一五○ (法官授權定期) 續行調解期日,除由法官定之者外,法官亦得逐次或概括授權主任調解委員或調解委員定之。但法官不得授權主任調解委員或調解委員命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到場。(民事訴訟法四○七、四○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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