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6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一六九 (其他定期給付) 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二十七條第二項第八款規定之其他定期給付,係指基於一定法律關係,因每一定期間之經過順次發生之債權,不以一年或不及一年者為限。但一債權分數期給付者不屬之。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169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