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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9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一九○ (第一審程序之準用) 第二審簡易訴訟程序,除準用通常訴訟程序第二審程序之規定外,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三條規定,並準用第一審通常訴訟程序之規定。至於第一審簡易訴訟程序之規定,除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四條第一項及第四百三十四條之一外,不在準用之列。(民事訴訟法四三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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