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3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三十九 (詳細閱卷) 法官在言詞辯論期日前,應作充分準備,須詳閱卷宗,諳悉其訴訟關係及兩造攻擊防禦方法,並就有關問題摘記要點,辯論時,克盡指揮之能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