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66

快速跳轉

六十六 (筆錄之記載) 言詞辯論筆錄,當庭製作之,筆錄內無須將辯論之內容或其結果一一詳記無遺,僅記載其要領即可。必要時,應將訊問及陳述或不陳述之情狀,例如當事人默然不語或喜怒哀樂等,加以記載,其陳述前後矛盾者,並應記明。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問題中所提及的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66條,筆錄的記載應注意以下事項: 1. 言詞辯論筆錄無需詳細記載辯論內容或結果,只需記錄要領即可。 2. 在必要的情況下,可以記載訊問、陳述或不陳述的情狀,例如當事人默然不語、喜怒哀樂等。 3. 若陳述前後存在矛盾,應明確記載此事。 針對以上的解釋,我無法提供更多參考資料。

  • 言詞辯論名詞
  • 辯論名詞
  • 訊問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66 條規定:「六十六 (筆錄之記載) 言詞辯論筆錄,當庭製作之,筆錄內無須將辯論之內容或其結果一一詳記無遺,…」(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6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