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7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七十六 (和解之記載) 和解筆錄、和解方案、調解筆錄、調解方案,應將當事人全體之姓名及住所、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及和解、調解之內容記載明確,有第三人參加者,亦同。(民事訴訟法三七七、三七九、四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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