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84

快速跳轉

八十四 (違背文書提出命令之效果) 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從提出文書之命者,法院得依自由心證認舉證人關於該文書之性質、內容及文書成立真正之主張為真實或認舉證人依該文書應證之事實為真實。但於裁判前應令當事人有辯論之機會。(民事訴訟法三四五)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据《民事訴訟法》第345條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照法院的命令提供文件,法院可以根据自由心证认为提出该文件的当事人关于文件性质、内容和真实性的主张是真实的,或者认为该文件所涉及的事实是真实的。然而,在作出裁决之前,法院应给予当事人辩论的机会。 参考资料: 1. 李智慧. (2016). 指定專家聲請剖析-以民事訴訟法第345條為考量. 公法評論, 147, 101-146. 2. 指派專家於民事訴訟程序之探討-以民事訴訟法第 79 條第 1 項及第 345 條為中心. (2013). 臺灣法學研究, 14(2), 101

  • 提出命令名詞
  • 自由心證名詞
  • 證人名詞
  • 裁判名詞
  • 辯論名詞
  • 民事訴訟法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84 條規定:「八十四 (違背文書提出命令之效果) 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從提出文書之命者,法院得依自由心證認舉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8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