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須知 第 8 條
八 民事訴狀之取得及其繕寫方法 民事訴狀除可在法院服務處購買之外,亦可自司法院網站下載若干書狀範例。訴狀之繕寫方法,應參照民事狀紙內所載之注意事項為之。必要時,可向法院所設之服務處資詢。當事人或代理人應於書狀內簽名或蓋章,其以指印代簽名者,應由他人代書姓名,記明其事由並簽名(第一一七條)。又訴狀及其附屬文件,除提出原本於法院外,並應按應受送達之他造人數另具繕本或影本,提出於法院以供送達他造當事人之用(第一一九條)。但準備書狀及答辯狀除提出於法院外,並應以繕本或影本直接通知他造(第二六五條、第二六七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民事訴訟須知第8條的規定,民事訴狀的取得和繕寫方法有以下要點: 1. 民事訴狀可以在法院服務處購買,也可以從司法院網站下載書狀範例。需要注意參照民事狀紙內的注意事項進行繕寫。如果有需要,可以向法院服務處咨詢。 2. 當事人或代理人應該在訴狀內簽名或蓋章。如果使用指印代替簽名,必須由他人代書姓名,並記明其事由並簽名(第117條)。 3. 訴狀和其附屬文件應該除了提出原件給法院外,還應該根據應受送達的他造人數準備繕本或影本,以便向他造當事人送達(第119條)。 4. 需要準備的書狀和答辯狀除了提出原件給法院外,還應該直接通知他造,通知可以使用繕本或影本(第265條,第267條)。 根據上述資料,我們可以舉一個相關範例:當事人A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他可以到法院服務處購買訴狀表格,或者從司法院網站下載書狀範例並按照注意事項進行繕寫。他需在訴狀內簽名,代表自己的同意和負責。如果當事人A無法簽名,例如因為身體原因無法手寫,他可以讓他人代書姓名,然後在訴狀內記明原因並簽名。 此外,當事人A在準備訴狀和答辯狀時,除了提供原件給法院外,還需要準備繕本或影本,根據應受送達的他造人數,以便向相應的當事人進行送達。如果需要直接通知其他當事人,通知可以使用繕本或影本送達。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提供的解釋基於參考資料中的資訊。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