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59

快速跳轉

五十九 關於第一百零三條部分: 執行法院依本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對於已查封不動產命付強制管理者,應以該不動產在相當期間內,其收益於扣除管理費用及其他必需之支出後,足以清償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者為準。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強制執行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當執行法院對已查封的不動產進行強制管理時,應以該不動產在相當期間內的收益扣除管理費用和其他必要支出後,是否足以清償債權額和債務人應負擔的費用作為判斷標準。 關於這一條的參考資料,可以參考最新的《強制執行法》全文,並且需要舉出一個與此條法規有關的範例。

  • 查封名詞
  • 不動產名詞
  • 債權名詞
  • 債務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59 條規定:「五十九 關於第一百零三條部分: 執行法院依本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對於已查封之不動產命付強制管理…」(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5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