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7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七十一 關於第一百三十六條部分: 以准許假扣押之裁定為執行名義,祇須依該裁定之意旨,就債務人之財產為扣押,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更為其他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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