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7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七十 關於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百四十條部分: 在假扣押或假處分中之財產,如經政府機關依法強制採購或徵收者,執行法院應將其價金或補償金額提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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