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須知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九、提出現款 關於金錢債權之執行,債務人得於查封後,拍定前,提出現款,聲請撤銷查封,在拍定後提出者,須得買受人之同意,始得予以准許(第五十八條)。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強制執行須知 第9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