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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須知
第 9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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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提出現款 關於金錢
債權
之執行,
債務人
得於
查封
後,拍定前,提出現款,聲請
撤銷
查封,在拍定後提出者,須得買受人之同意,始得予以准許(第五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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