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財團法人登記注意事項 第 2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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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登記處在法人登記未為公告前為調查時,依非訟事件法第三十四條允許旁聽者,應特別注意其是否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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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法院辦理財團法人登記注意事項第 24 條》,在法人登記公告之前进行调查时,如果有旁听者,登记处应特别注意其是否适当。根据非訟事件法第三十四條规定,旁听者必须符合相应的资格,才能参与调查。具体的参考资料可以是相关的法律解释或判例,以确保旁听者的资格符合法定要求。例如,登记处可能要求旁听者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声请,证明其与该案件有合法关系。
- 法人名詞
- 第三十四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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