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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加強辦理民事調解事件實施要點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七、法院應依所需設置或增設調解室,以供調解之用。 調解室應放置桌椅、電腦、白板、六法全書等軟硬體設施,力求溫馨、舒適,並裝置警鈴或其他安全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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