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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少年尿液採驗應行注意事項
第 1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附件:
附件十九、法院少年保護官陳報少年尿液檢體檢驗結果報告(保護事件採驗結果陳報法官-陽性反應).PDF
...顯示完整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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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少年
尿液檢體經檢驗結果呈任何一級毒品陽性反應者,
少年保護官
於保護事件應即陳報法官(格式如附件十九);於緩假事件應即陳報囑託之檢察官(格式如附件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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