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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十一 (審判長、法官簽名之必要) 筆錄及裁判書,審判長、法官應注意簽名,不得疏漏。 (刑訴法四六、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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