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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1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一一六 (偽證人之適用) 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法院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供前供後具結陳述不實者,應注意刑法第一六八條之規定,酌為處理。 (刑訴法一八七、一八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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