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122

快速跳轉

一二二 (偵查鑑定留置資料之管理) 法院對於偵查中聲請鑑定留置之案件,應製作紀錄,記載檢察官聲請之案號、被告之姓名及身分資料與准予鑑定留置或駁回聲請之情形;並應每一案建一卷宗,後鑑定留置期間之延長、縮短、處所之變更及看守被告之聲請等相關資料,應併入原卷宗。 (刑訴法二○三、二○三之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2條,當法院處理聲請鑑定留置的案件時,應該製作紀錄,其中包括檢察官提出的案號、被告的姓名和身分資料,以及該聲請是否被准予鑑定留置或被駁回的情況。此外,法院應該為每一個案件建立一個卷宗,並將鑑定留置期間的延長、縮短、處所變更以及被告的看守聲請等相關資料納入原卷宗中。 參考資料:刑事訴訟法第203條、203之3條

  • 偵查名詞
  • 鑑定留置名詞
  • 被告名詞
  • 駁回名詞
  • 名詞
  • 刑訴法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122 條規定:「一二二 (偵查中鑑定留置資料之管理) 法院對於偵查中聲請鑑定留置之案件,應製作紀錄,記載檢察…」(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12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