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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71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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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一 (第一審判決書引用之限制) 第二審判決書引用第一審判決書所記載之事實及
證據
,須以第一審合法認定或採取並無疑誤者為限,不得稍涉牽強。 (
刑訴法
三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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