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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7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一七一 (第一審判決書引用之限制) 第二審判決書引用第一審判決書所記載之事實及證據,須以第一審合法認定或採取並無疑誤者為限,不得稍涉牽強。 (刑訴法三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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