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7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一七三 (第三審上訴理由之審核 (二) ) 第三審為法律審,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上訴,對於上訴理由,應嚴加審核。如原審判決確有違背法令之處,而發回更審者,尤應詳閱卷證,就應調查之事項詳予指示,避免為多次之發回。若認為有言詞辯論之必要,亦儘可能舉行言詞辯論,俾案件早歸確定。 (刑訴法三八九)

111 人 正在學習
NT$3,560
NT$13,800
省 $10,2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173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