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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7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一七四 (第三審之裁判基礎) 第三審法院,應以第二審判決確定之事實為判決基礎,不得另行認定事實。 (刑訴法三九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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