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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7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一七五 (第三審之自為判決) 刑事案件第三審法院認為上訴有理由,且原審判決雖係違背法令,而不影響於事實之確定可據為裁判者,應將原審判決經上訴之部分撤銷,自為判決。 (刑訴法三九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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