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5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五十九 (具保人之限制) 准許具保時,應注意刑訴法第一一一條第二項之規定,凡該管區域內殷實之人皆得出具保證書。公司董事長或經理不得以公司為刑事具保之保證人。 (刑訴法一一一)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59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