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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重大刑事案件速審速結注意事項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十二、第一審法院審理本注意事項之案件,如遇案情繁雜,必要時應影印卷證,分送審判長及陪席法官,共同研擬調查意見,能充分發揮合議審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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