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法院辦理重大刑事案件速審速結注意事項 第 9 條

九、第一次審判期日應於準備程序後七日內指定之。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參考資料,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的明文規定,第一次審判期日的傳票應在七日前送達被告。如果是刑法第六十一條所列的各種罪案,則傳票應在五日前送達。 範例:在一個重大刑事案件中,被告在第一次審判期日之前收到了傳票,並在準備程序後的七天內進行了審訊。根據該條規定,法院按照法律程序處理了該案。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