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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處理扣押物應行注意事項
第 4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附件:
附件三、臺灣 法院扣押物發還通知書.PDF
...顯示完整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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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應發還之
扣押物
,如由檢察署
贓物
品庫保管時,承辦機關應填具扣押物發還
通知書
(格式如附件三)請檢察署贓證物品庫逕行交付受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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