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檢肅流氓條例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8 條
快速跳轉
八 移送之警察機關因移送程序違背規定撤回移送時,如被移送裁定人已經治安法庭留置者,應立即撤銷留置,將被移送裁定人釋放。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法院辦理檢肅流氓條例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8條的規定,當移送的警察機關因移送程序違背規定而撤回移送時,如果被移送裁定人已經被治安法庭留置,法院應立即撤銷留置並釋放被移送裁定人。 參考資料:司法院全國法規資料庫,《法院辦理檢肅流氓條例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8條
- 撤銷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法院辦理檢肅流氓條例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