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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假釋應行注意事項
第 1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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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監獄辦理
假釋
,應就
受刑人
合於假釋條件者,由所屬之管教小組人員,就其調查、教化、作業、衛生、戒護、總務等資料切實審
核
,並簽註意見,送教化科核轉假釋審查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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