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假釋審查委員會對假釋案件,應就管教小組及教化科之意見,受刑人在執行中之有關事項,並參酌受刑人假釋後社會對其觀感詳為審查,認為悛悔有據,始得決議辦理假釋。假釋審查之決議,採無記名投票方法,取決於多數。
根據假釋審查委員會對假釋案件的審查程序,該委員會需考慮管教小組和教化科的意見,並審查受刑人在執行中的相關事項,同時參考社會對受刑人假釋後的觀感。只有在認為受刑人已經悔過並有相關證據的情況下,才能決議辦理假釋。假釋審查的決議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由多數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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