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加強第一二審法院合議制功能實施要點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裁判之評議,宜於案件辯論終結後即行為之,至遲不得逾三日。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