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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法院辦理刑事案件借提人犯應注意事項
第 4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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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借提
之人犯,如係
受刑人
或受感訓處分人或
感化教育
中之
少年
,於借提期間,其刑期或處分期間將屆滿時,應於事前洽詢處理方式,以免發生逾越刑期或逾越處分期間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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